6.5世界环境日当天,湘潭环保协会发起了湖南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就株洲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即株洲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环境事件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状,株洲市中院接收了材料,将在7个工作日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公益诉讼组织公益诉讼的权利,湘潭环保协会在众多热心志愿者和协会常务单位湘剑律师事务所、以及湘潭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决定发动此起环境公益诉讼,希望为中国的碧水蓝天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有网友微博称:“株洲的企业污染邻居的湘潭不是新鲜事,株洲清水塘化工区自建立以来,就在气、水、渣上立体式地祸害我们,虽经数十年呐喊挣扎,却无法得到公正答案:停止损害赔偿受害的市民。今天终于有了尙方宝剑护身符 —— 新环保法,湘潭环保协会获得权力代民请愿打官司!真是‘换了人间’!”。此网友的微博所说真正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