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雾霾 守护蓝天”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胡 伟 林
(2014年12月12日)
同志们:
刚才,新水同志宣读了《湘潭市抗击雾霾 守护蓝天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城管、住建、公安、雨湖区政府、环保协会等单位作了表态发言,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特别环保协会他们所做的工作大家应该是有目共睹吧,我们湘潭市的环保协会、我们湘潭市的环保志愿者在省里面、在国家是很有影响也很有地位的,希望我们环保协会继续发挥你们与人民群众经常联系、生活在一起,与我们很多环保事情联系在一起,做好我们政府与市场、与企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共同推动环保事业向前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群众密切关心、社会高度关注。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增加了环境违法案件入刑条款,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一经发现,轻则关停企业,重则处理领导,甚至判刑入狱。这次新修订的环保法领导同志要认真看一看,企业同志认真学一学。今后再在环保问题上漠然视之,企业牺牲的是生存,领导干部牺牲的是自身,全社会牺牲的是未来!对此,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大气污染防治是政府的应尽之责,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我国早在1987年就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于1995年、2000年,对这部法律作了修订,今年又再次组织进行修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委托国家环保部与各省签订了目标责任书,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详细部署。我市也在今年4月,下发了《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近年来,通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一定好转。今年1~11月,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21天,优良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0.2个百分点。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从我市7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来看,PM10指标浓度同比上升了31.9%,降尘指标浓度上升了11.4%到27.3%不等;从污染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看,反映的问题有近一半是关于大气污染的;从全国城市排名来看,我市出现过排倒数的情况,形势十分严峻。进入秋冬季来,我市雨量少、风速低、染物扩散难,雾霾天气进入高发期,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已多次预警为“严重污染”级别。基于此,市政府决定开展这次“抗击雾霾 守护蓝天”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有效遏止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还人民群众更多的蓝天白云。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尽职尽责,抓紧抓好。
二、推进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导致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我市大气污染呈现出工业污染、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相结合的复合型污染趋势。此次专项整治,就要针对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问题,实施重点防治、重点突破。一要抓“降尘”。扬尘是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也是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所在。重点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对渣土车、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建筑物拆迁等的监管,坚决做到施工围挡、场内道路硬化、料堆覆盖、湿法作业、渣土车封闭和出工地车辆冲洗“6个百分之百”。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清洁保洁措施,尤其是增加对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的清扫、洒水频次,并将背街小巷纳入管理范围,开展大清扫、大冲洗活动,彻底清除道路扬尘。二要抓“控煤”。我市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烟型污染比较严重。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方案,届时,禁燃区内将全面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其他清洁能源。要全面推进火电、水泥、化工、冶炼等行业脱硫、脱销和除尘设施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发改部门要积极研究“煤改气”补助政策,抓紧制定煤炭总量控制计划。各县市区要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三要抓“治车”。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将近20万辆,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公安部门要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明年要正式启动城区主干道“黄标车”限行工作。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联动,深入开展“斩黑尾”行动,对“冒黑烟”车辆,做到发现一辆、叫停一辆,切实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四要抓“治油治烟”。油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的重要来源,容易生成二次颗粒物,加重空气污染。商务、交通部门要加快加油站、油罐车、油库的油气回收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城管部门要加大对油烟扰民餐饮企业的查处力度,督促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进一步规范露天烧烤市场的管理。环保部门要指导餐饮企业治理油烟污染,全力做好技术服务,减少油烟污染。
三、加大治本力度,从根本上促进大气质量持续好转。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一要重结构调整,促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我市传统重化工业比重相对较高,湘钢、大唐发电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集中分布在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必须调整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我们再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引导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加快重点企业“退城入园”步伐,降低市区、县城周边污染物排放强度。要引导企业在搬迁的同时,改上先进生产设备,实现升级发展。要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停止核准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二要重“两型”引领,加快绿色湘潭建设。环境问题不是孤立问题,彼此相互影响,甚至互为因果。我市作为“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更要注重生态建设和保护,通过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多方联动,让湘潭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要在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加强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的综合治理。要巩固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来之不易的成果,确保农村卫生不反弹。要大力植树造林培绿,加快城市绿廊绿道建设,加强生态涵养区域的保护,提高绿化覆盖率。三要重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防治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通过实行“周碰头、月调度、季督查”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湘潭环保协会”更是成为省内乃至国内民间组织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一张名片。下一步要继续创新管理,进一步动员各职能部门、重点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保护环境,爱护家园,加快构建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努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治大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有效推进。一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长要对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主持研究本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制定本地的治污降霾计划,并督促落实,切实担负起既兴一方发展、又护一方蓝天的神圣职责。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对本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市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被媒体曝光的单位、人和事,要挂牌督办,并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坚决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对违法排污企业和单位,该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停产的坚决关停,对恶意偷拍、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保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四要加强“应急”管理。要尽快出台《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降低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环保、气象等部门要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建议。尤其在重度污染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停用公务用车,教育部门要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各县市区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协调指挥,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五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多形式、多渠道搞好宣传,提升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要研究采取公开承诺、有奖举报、媒体监督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