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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先行 鼓励公众参与 依法依规立项 科学合理选址
--湘潭环保协会对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选址方案的意见
发布者:webadmin     作者:王秀莲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2 15:13:58   点击数:

 

我是湘潭环保协会指派的听证代表王秀莲,代表湘潭环保协会就“湘潭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选址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湘潭环保协会对“湘潭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选址方案”的意见。
早在2013年11月,湘潭环保协会部分会员通过不同渠道获悉“湘潭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选址在经开区范围内,便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此项目的高度关注。他们或拜访市府有关主管部门,索求立项、环评、行政许可协议等信息,或深入拟建现场了解周边情况等等。总之他们高度关注此项目立项选址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信息公开透明度等等。环保志愿者担心脆弱的湘潭环境、国家级的湘潭经开区会否因为这个项目建设使之老账未还又欠新债!但至今得到的答复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接到湘潭规划局听证通知后,湘潭环保协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对城区400多名会员和27个团体会员单位,分别以电话、短信、召开座谈会、登门问询等形式收集了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回复323个,其中认为选址不合适的224个占69 %。大家的基本态度是:支持建设“湘潭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但是选址在雨湖区响水乡棠华村的位置不合适,建议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层面考虑,可与株洲市已建设的同类厂合作,解决湘潭垃圾处置问题。也可以选址在我市边境与株洲、衡阳拟建“固体废弃物”厂家的接壤处。据了解,株、衡两市的选址毗邻我市农村居住分散,人口很少,同时茂林修竹,植被颇丰,相对而言较为科学。
二、加紧推行资源回收、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制度。
垃圾围城日趋成为人类毁灭自己的典型现象,垃圾焚化处理减少掩埋量是目前城乡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然而垃圾分类则是减少焚化量、保证焚化安全、减少人们谈虎色变的二恶英污染的必然前提。
垃圾分类还能回收资源,正是我们推行试点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极好举措。2010年市政府派遣的赴台湾学习“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垃圾不落地、垃圾费随袋征收”的经验,十分可取。从2005年开始,台北市推动“垃圾强制分类”,明确规定为“资源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三类。同时制定了整套的规定、处罚、奖励政策。马英九先生亲自带头逢会宣传,广大环保团体和志愿者由“反焚化炉运动”,转而推动了回收政策的制定并积极参与实施,其中慈济功德会就有6.2万志愿者进行垃圾分类回收。拥有260万人口的台北市的垃圾填埋量由1996年的2600吨/日减少到2011年垃圾零填埋。经验告诉我们,事在人为,只要政府重视,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就不是难事。
湘潭环保协会广大会员正在致力于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每个会员都力求成为保护环境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我们也愿意为推动落实湘潭市的垃圾分类献计出力。
三、依法保障公众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
新修订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特别专列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并且明确公众参与的重点包括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宣传教育等。规定民众应实质性介入环境监督的全过程。同时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度的高低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点,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环保监督,企业可以瞒得过环保部门却难逃民众的火眼金睛,从而提高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
“湘潭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是湘潭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湘潭环保协会仍将将继续高度关注,并将依法参与其立项选址、环评、运行状况等全过程的监督。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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