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在其官网公开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2年7月经环保部批复,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环保部调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为此,环保部要求该变动工程停止建设,并罚款20万元。环评文件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