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湘潭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关于农村、城市社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调查和建议
发布者:admin     作者:admin    来源:湘潭环境保护协会   发布时间:2010-01-07 15:38:57   点击数:

 

 

关于农村、城市社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调查和建议
 
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人类的一大公害。为了深入了解湘潭市的实际情况、寻找合乎湘潭实际的解决办法,湘潭环保协会组织了10多位会员深入到城市两区3个社区、村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及有关建议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3个社区、村分别是九华红旗社区、岳塘霞光社区、雨湖先锋中心村。3个单位共有村(居)民组46个、2315户、7145人;有水田87亩、旱土330亩、水面40亩;有水井50口;年存栏母猪85头、出栏肥猪10000头、出笼家禽13000尾;有个体、集体企业13家、集贸市场1个。据统计月产生活垃圾108吨:其中可作为堆沤肥有机垃圾76吨、可回收利用废品4.5吨、有毒有害不可利用垃圾1.6吨、其他24吨。月产生产垃圾225吨:其中金属类0.1吨、玻璃类1吨、橡胶类0.1吨、布料类1吨、废旧电池电器类0.1吨。现有设施及处理情况:已建垃圾处理池(桶)80个计275m³、建沼气池35个计420m³,除九华红旗小区建有两个分类存放箱外其他基本上是一统混杂送市垃圾场。入户调查30户98人,统计月产生活垃圾1740公斤、人月均17公斤;从家电拥有量看:电视机57台、冰箱29台、洗衣机30台、手机82台、空调62部、电脑27台、年耗费电池158对,有电动车、摩托车近60台,其中红旗小区250户人家拥有轿车170辆。这些家用工业品的消费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废旧电子产品和电池污染。所到之处除个别新建小区管理较好外,随处可见乱扔的塑料袋、纸屑、食品残渣、炉灰等。有些垃圾设施形成虚设、有些堆积如小山、长时间没人管理。所接触的基层领导和老百姓反映强烈,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高度重视,设法尽快解决这一愈演愈烈的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     我们的建议:
环保协会是依法维护百姓利益、坚持从身边、从小事做起的草根组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协会积极参与、依靠基层组织分别在九华红旗小区、岳塘霞光小区、先锋中心村先行试点。依照“村〔居〕民自治、分类处理、合作社运营、政府补贴”的原则,采用合作社一组保洁员一农户的管理模式,实行分户建池、集中分类,分组分解减量填埋,少量中转回收处理的分散处理法。逐步摸索特底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办法是:
1、村(居)民自治管理:农村以户为单位或联户投工投劳建立垃圾堆沤池,按组设立保洁员,以户为单位每月交纳3-5元的保洁费用,部分用于保洁员工资,部分用于保洁器具购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小区)环保自治公约及保洁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应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2、分类处理:农村垃圾可分为三类,可回收垃圾、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可堆沤垃圾。可回收垃圾由民间废品回收公司回收;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由合作社向农住户购买(特指三类:废农药瓶、废电池、塑料制品);可堆沤垃圾由保洁员督促农户就地分散,采取堆肥或填埋处置。
3、合作社运营:以村组(小区)建环保自治合作社,合作社主要负责垃圾堆沤池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洁员的聘请和管理;负责回收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并争取政府政策性购买和补贴资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洁费要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并按季度公开资金收支情况。镇、村、街道、社区应加大对合作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开透明运转正常。保洁员负责维护组域内整体卫生,按季或一次性收取保洁费,督促各农户处理可堆沤垃圾并向农户收购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
4、政府补贴:政府对不可降解垃圾和有害垃圾采取回收按量计算的方式,补助一定的资金给合作社,并通过以奖代投支持一次性建设垃圾堆沤池。政府在上述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组户卫生各项指标达标验收合格后,每年奖励一定数量的保洁费。
   
                                  湘潭环境保护协会
                                       2009.12
分享到: 0